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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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国有企业约150至500人

企业信息在招职位面试评价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是中电投集团公司区域控股子公司。2004年9月,中电投集团与霍煤集团进行资产重组,组建了中电霍煤集团。2008年1月,中电投集团以中电霍煤集团为基础,成立了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并受托管理中电投集团在内蒙东部地区的白音华煤电公司、元通发电公司、元宝山发电公司、大板发电公司等资产。公司是以煤为核心,电为保障,煤电铝、煤电硅一体化的现代化大型能源企业集团,是国家重点建设的13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是全国煤炭工业100强和煤炭产能50强企业之一;是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产值过百亿企业第一家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007年4月,公司控股的露天煤业股份公司成功在深交所A股上市。
目前,公司负责管理21家控股子公司(含上市公司-露天煤业)、7家分公司和8个筹建机构,员工15000人,资产670亿元。所属企业分布在内蒙古通辽、赤峰、锡盟和辽宁沈阳等地。现有煤炭产能6900万吨,总发电装机659.4万千瓦(风电31.8万千瓦),电解铝产能84.3万吨,煤提质项目试运150万吨,规划锡盟多晶硅产能12000吨。
本着与中电投集团三步走战略目标紧密衔接的原则,蒙东能源按照煤为核心,电为保障,煤电铝、煤电硅为两翼,清洁能源为重点,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集群的战略思路,确定了一体循环,两翼搏强,价值提升,千亿蒙东的战略目标,力争在2020年以前把蒙东能源打造成国际一流的综合能源企业,为中电投集团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一体循环,是指秉承中电投集团奉献绿色能源、服务社会公众的企业精神,构建煤、电、铝、硅、清洁能源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实现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
两翼搏强,是指做强做优煤电铝、煤电硅两条产业链,真正形成价值链,注重发展质量,追求资源利用最大化、价值创造最大化,实现科学发展。
价值提升,是指在做实一体、做强两翼的基础上,通过产业协同,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效益,使企业价值不断提升,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千亿蒙东,是指到2015年资产总额实现1000亿元、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公司发展规模和效益水平进入国际同类企业先进行列。

选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双向选择、人岗相适。

(四)公开选聘与组织考察相结合。

选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选聘资格与条件的应聘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选聘公告附件《蒙东能源公司公开选聘报名表》一份(word文档、可编辑),报名表须有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签署意见,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扫描件、1200字左右的应聘演讲稿,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

报名时间:7月10日-- 7月22日16:00

报名邮箱:mdnyrzb@163.com

联系人:万女士

有关要求:

1.请在截止日期前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3.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内容要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和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进入面试程序,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项。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对应选聘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3:1,低于上述比例的,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应聘演讲、结构式问答、随机问答三项内容构成。其中,应聘演讲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姓名、现任职务、主要履历),工作业绩、应聘优势及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通过面试,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管理能力、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各方面素质。

(四)考察

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对应选聘岗位的比例应为2:1,低于上述比例的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将根据选聘岗位职责要求,采取民主评议、个别谈话、资料查询的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综合评价。

(五)蒙东能源党委会讨论

综合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选聘人员任用建议,报蒙东能源党委讨论决定。对决定任用的蒙东能源系统内人选要进行一周的公示;对决定任用的蒙东能源系统外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听取意见。

(六)任用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任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试任职务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对蒙东能源系统内员工将免去试任职务,按照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对社会录用的人员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受单位党纪、政纪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2)受司法机关或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公开选聘工作程序。

2.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若提供个人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或进行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选聘、任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行政处分。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工作过程中的任何情况;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选聘管理工作岗位或党纪政纪处分。

4.所属各单位有客观、全面反映和提供选聘人员真实情况的义务,不得夸大、隐瞒或歪曲事实;若出现上述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5.选聘工作办公室受理对选聘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检举和申诉,认真核实并给予解释和说明。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将进行严肃追究。

该公司近两个月内未收到面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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