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 在行政和技术上受电气专工的直接领导,操作上受值长指挥全面负责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
- 掌握本部门的《电力安全生产规程》和《电气运行规程》,是电气设备运行当班的安全责任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电力生产方针。
- 按DCS系统显示数据记录运行日志,检查热工信号及电气系统的运行情况;密切监视设备,及时调整机组电压/频率/功率因数等安全、经济运行指标。
- 严格执行好“三票三制”工作,认真办理工作票的许可、间断、设备的试运、延期和终结工作;严格执行操作票,按照规程进行机组的启停、并网、解列停机等电气操作。
- 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工作和设备定期切换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并做好缺陷记录,必要时及时联系检修部门进行处理。
- 值班中做好事故预想和异常情况分析,杜绝人为事故,当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迅速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故原因、处理并作详细记录。
-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离开工作岗位时,须征得值长的同意。
-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参加本值的交接班会议、安全例会;对所辖电气设备缺陷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
- 完成本班的卫生区及设备卫生工作。
10、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命令,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