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法律顾问(职级M8)

薪资面议

湖北武汉10年及以上本科及以上

王倩

王倩

人事国家电投湖北公司

职位描述

(一)岗位职责

1.组织制订法治建设、合规管理规划及实施方案;

2.向董事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法律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3.全面负责法律合规管理工作,领导法治部门开展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合规事务;

4.列席党委(党组)会、董事会参与研究讨论或审议涉及法律合规相关议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并对相关法律合规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5.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6.负责公司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

7.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8.指导所属各单位法律、合规管理工作,对下属单位总法律顾问的任免提出建议;

9.其它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二)任职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秉公尽责,严守法纪,职业操守良好,原则上不超过45岁。

2.具有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公司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等法律相关资格资质。

3.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熟悉法律和合规管理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合规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1)在国电投集团系统内选聘总法律顾问:应具有担任相当于集团公司总部处长、高级主管(或二级单位部门正职、总监)职务1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任职不足1年的,应具有担任相当于总部副处长、主管(或二级单位部门副职、副总监)职务累计5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不满足以上条件,在未配备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单位,具有担任相当于集团公司总部副处长、主管(或二级单位部门副职、副总监)职务2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未满2年的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岗位工作累计 5 年以上,且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不少于1 年任职经历的,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聘任副总法律顾问代行总法律顾问职责。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总法律顾问:应当具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担任正处级及以上职务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任职不足2年的,应具有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累计5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担任法官、检察官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担任过国有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10年及以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经历;其他类型企业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5.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制度等规定的其他禁止性和回避情形,不存在曾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其他情形。

面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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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
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

光伏电站及运维国有企业约150至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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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武昌区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28号联发国际大厦4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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