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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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国有企业约150至500人

企业信息在招职位面试评价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代表中国华电行使区域管理职能,负责在疆区域项目发展、工程建设、经营管理、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十四五”期间,新疆公司致力于打造华电“新疆战略性清洁能源基地”,积极融入区域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25年装机规模超过4000万千瓦,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满足企业发展和生产运营需要,新疆公司部分单位面向华电系统内外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3.同等条件以现从事专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以及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不适应本职工作病症。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回避条件

应聘人员需执行任职回避,回避条件严格按照华电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招聘岗位

特别优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人员,请在线填写应聘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学识水平的其他资料的扫描件等。

报名方式:

登录网站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安排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报名材料原件。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在入职前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录用。

(五)公示

按照公司决策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审批录用

按规定履行审核备案程序后,根据审批意见办理入职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不接待来访。

3.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般应为3人及以上,不满足1:3比例的原则上暂缓招聘或取消招聘。

4.招聘工作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员工监督。

5.凡正式录入人员,工资按应聘单位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公司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

    世纪大道118号

工商信息
  • 公司全称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代表谢鑫
  • 注册资本47789.981375万人民币
  • 成立时间2011-08-05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经营状态存续
  • 注册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15层1511室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01580206661E
  •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热力的生产与供应;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煤灰、煤渣的加工与销售;电力物资、设备的销售;房屋、场地、设备租赁;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近两个月内未收到面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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