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岗位为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综合管理部 纪检管理岗 (工作地点:清远)
一、岗位职责
1.党风廉洁建设工作
- 1.1 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制定、落实与检查工作;
- 1.2 参与党员、党组织的党风廉洁建设的教育;
- 1.3 制定和完善党组织各项制度并监督落实。
2. 宣传教育工作
- 2.1 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 2.2 持续开展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决议及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情况;
- 2.3 收集汇总纪检监察有关情况,编写信息简报;
- 2.4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各类报表汇总上报工作。
3. 监察工作
- 3.1 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开展纪检监察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 3.2 监督检查国家法律、行业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情况;
- 3.3 做好纪检监察情况的上传下达工作;
- 3.4 收集、整理、上报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及纪检监察资料建档工作。
4.关联工作管理
- 4.1 内部控制相关工作;
- 4.2 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4.3 负责岗位相关管理制度的起草、呈报、宣贯、释疑、修订工作。
二、任职资格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审计、法学或电力相关专业优先;
- 2.35周岁及以下;
- 3.需具备3年以上各级国家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 1.发布公告——报名(简历收集与筛选)——测评(笔试)及面试——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敏感岗位及关键岗位)——入职体检——职级及薪酬沟通——录用审批——发送录用通知——入职报到——资料归档。
- 2.面试和测评(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当选人应按公司要求如实提交入职相关资料与体检报告,不能提供的或体检结果显示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视为放弃聘用。拒绝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的人员视为放弃应聘。
四、报名时间、方式与要求
-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可通过华润电力招聘公众号/官网等对应渠道进行报名。
五、有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 1.经查实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 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刑事处理的。
- 3.受到党政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 4.被各级司法机构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查实存在其他严重不守信用、不讲诚信行为的。
-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配偶但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报名掌握重大商业机密或其他重大机密的岗位。
- 6.违反国有企业任职回避制度要求的。
- 7.属于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在同一企业单位内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干部管理、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六、聘期与薪资待遇
- 1.凡成功应聘的人员,公司将组织签订对应期限劳动合同期并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的,依法终止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 2.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体系执行。凡报名应聘人员,即承诺服从本招聘方案与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要求。
七、到岗要求
- 1.社会招聘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的30日内到岗就职。
- 2.确有原因需延迟到岗报到的,需书面通知应聘公司并经应聘公司同意方可延迟报到,否则视为放弃录用资格。